對于藍天的保衛,自上而下,無不對此保持高度重視的姿態。近期,在各種新政實施后,“生產者責任延伸”再次占據熱搜,多地政府將其作為環保的一項重要舉措,以全方位完善回收體系。
之所以多地熱衷于源頭管控,主要還是因為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制品的消費和廢棄量均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傳統的自發式回收利用模式已經難以為繼,如何處置和有效利用日益增長的廢舊制品成為全社會的關注焦點與難點。為構建完善的廢棄物處置利用長效體系,早在2016年12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國辦發〔2016〕99號)(下稱《推行方案》)。時至今日,各地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生產者責任延伸制有的放矢的推進開來。
什么是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提了這么久的名詞,我們先了解下他的書面語及通俗含義。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指將生產者對其產品承擔的資源環境責任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產品設計、流通消費、回收利用、廢物處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
通俗的說,就是廠家在生產某種產品時,有責任履行產品廢棄后,用適當的方式處理廢棄產品。比如消費者買了一輛電動汽車,當電池報廢不能再使用時,這輛電動汽車的生產商應該符合環境的要求,來負責處理報廢的電池。
4類產品領域將率先推行方案 多地明確工作目標
2018年以來,安徽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方案》,均為相應國務院《推行方案》文件要求。今年,地方性文件主要從開展生態設計、使用再生原料、規范回收利用和加強信息公開等四個方面開展工作。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國內各地區步伐一致,以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包裝物等4類產品為重點,率先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安徽、四川文件具體任務分解時間段基本一致。目標如下:
2020年,初步形成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政策體系,產品生態設計取得重大進展,重點品種的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40%。到2025年,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法律法規基本完善,重點領域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運行有序,產品生態設計普遍推行,重點產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達到20%,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50%。
政策支持科技投入——才是各種方案實施的有力保障
從中央到地方,對于環保一事正在不遺余力的開展起來。在前行的路上各種方案頻出,回頭看來,各地區乃至更高層面,從不缺少方案的出臺,但最最重要的還是政策的有效推進。各地在實施方面,可以根據各地區自身條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第三方服務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等形式。另外,多元協同合作也顯得尤為重要。有政策的長期保駕護航,才能得以保質保量的開展起來。
除了政策支持外,在互聯網的今天,尤其是從產品到回收的長周期聯動下,需要更多的科技投入,互聯網的有效運用自然是不二之選。推動大數據、物聯網和云計算技術在廢舊產品回收體系中的應用,支持生產企業通過“互聯網+”建立新型回收體系,及時發布回收信息,提升規范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