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辦環評[2016] 32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目前,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已結束,經研究決定,廢止2012年1月10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2012〕5號)。
特此通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4月7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4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