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青島市發改委)、節能辦、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主管部門、農業局(農委)、教育局、旅游局:
為深入貫徹《循環經濟促進法》,進一步落實《山東省循環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省經信委、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農業廳、省教育廳、省旅游局在全省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在對循環經濟試點省全面自查評估的基礎上,并經各市推薦、專家評議、網上公示,遴選出了150家循環經濟示范單位(第一批),現予以公布。
示范單位要加快循環經濟技術創新,提升裝備水平,按照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和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延伸產業鏈條,構建完善的循環經濟產業體系,提高資源產出率,為全省其他市循環經濟發展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為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做出積極貢獻。各示范單位可在適當位置標注“山東省循環經濟示范單位”標志(標志式樣可從省經信委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deic.gov.cn)。
附件:山東省循環經濟示范單位名單(第一批)[點擊下載]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