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以物質能量梯次和閉路循環使用為特征,它要求遵循生態學規律,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在物質不斷循環利用的基礎上發展經濟,使經濟系統和諧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中,實現經濟活動的生態化。循環經濟以生態工業鏈為發展主線,以生態工業園為發展載體,以清潔生產為重要手段,以追求物質資源減量化為內在要求,以經濟與生態的協同發展為根本目標。因此,循環經濟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經濟模式的根本變革,發展循環經濟是實施可持續戰略的必然選擇和重要保證。
發展循環經濟對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性
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是我國社會未來發展的重大選擇。建設生態文明的根本目的是優化自然生態,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化解經濟社會發展瓶頸,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雙贏,造福人類。
發展循環經濟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途徑。黨的十八大報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目標”中將建立資源循環利用體系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提出要“更多依靠節約資源和循環經濟推動”,在“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提出要“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推進水循環利用,建設節水型社會”,同時著重強調要“發展循環經濟,促進生產、流通、消費過程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這充分表明,發展循環經濟不是簡單的綜合利用問題,而是關系到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應當將其上升為國家政策,從生產、流通、消費等各環節,從總體全局的高度來謀劃循環經濟工作,以推動轉方式調結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進程。近年來,我國政府不斷擴大循環經濟理念的宣傳、立法及試點工作,目前已有廣西貴港國家生態工業園區、魯北生態工業化工園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等成功范例。這些實踐表明,發展循環經濟,不僅可以實現“更大經濟效益、更少資源消耗、更低環境污染和更多勞動就業”的愿景,也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由“三高一低”到“三低一高”的重要途徑,更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基本要求。
發展循環經濟能夠提高資源產出率,進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百Y源產出率”是反映資源節約情況的綜合性指標,提高資源產出率是建設生態文明的突破口,編制科學全面的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對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筆者認為,科學合理的資源產出率的宏觀評價指標應包括資源產出指標、資源消耗指標、資源綜合利用指標和廢物排放指標。其中資源產出指標包括主要礦產資源產出率和能源產出率;資源消耗指標包括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綜合能耗、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取水量、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重點行業單位產品水耗、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資源綜合利用指標包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廢鋼鐵回收利用率、廢有色金屬回收利用率、廢紙回收利用率、廢塑料回收利用率、廢橡膠回收利用率等;廢物排放指標包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量、工業廢水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COD排放量等。
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生態文明的路徑
抓好發展循環經濟的關鍵問題?,F階段,我國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尚未根本改變,資源利用效率低的問題依然存在。實踐中,必須切實抓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從資源開采、生產消耗出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減少資源消耗的同時,削減廢物的產生量。因此,在我國發展循環經濟是產業生態化與污染治理產業化、動脈產業與靜脈產業協調發展的有機統一。我國發展循環經濟應從企業、產業園區、城市和區域等四個層面展開。在企業層面,應要求其最大限度節約原材料和能源,削減廢物的產生數量;產業園區則采用廢物交換、清潔生產等手段把一個企業產生的廢物作為另一個企業的原材料,達到物質能量利用最大化和廢物排放最小化;循環型城市和循環型區域則應以污染預防為出發點,通過對生產和消費活動中物質能量流動方式的管理,創建“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物質循環模式,實現對資源利用的“減量化、再利用、再資源化、去害化”。
建立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科學技術創新支撐體系??茖W技術是發展循環經濟的決定性因素。必須建立與發展循環經濟相適應的創新體制,從重點研究領域、戰略方向和重大項目三個層次上加強布局和預研,促進在節能降耗、新材料、新資源開發、清潔生產和資源再生技術方面開展自主創新活動;先進的科學技術是循環經濟的核心競爭力,要建立以替代技術、減量技術、再利用技術、資源化技術和系統化技術為代表的綠色技術支撐體系。
加強循環經濟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循環經濟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是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要形成循環經濟法律體系的整體意識,以循環經濟促進法為基本依據,確定循環經濟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明確政府、企業、公眾在發展循環經濟中的權利和義務。要突出自然環境與資源保護,堅決制止亂占土地、大興土木的行為。還應抓緊制定各類相關法律法規,如廢棄物循環法、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條例、綠色采購法、廢舊家電回收管理辦法等,為發展循環經濟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