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國家開始反思傳統的經濟增長模式,將建設循環經濟視作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并從政府、企業、社會等多個層次加以推動。
政府:動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引導
在推動循環經濟建設、轉變社會觀念方面,政府一方面動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明確規定企業和公眾的義務;另一方面,通過大規模的宣傳和教育,促使企業和公眾自愿加入循環經濟的建設之中。
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一些發達國家陸續制定了各種循環經濟法。其中既有綜合性法律,如德國的《循環經濟法》、日本的《推進建立循環型社會基本法》;也有行業法規,如日本的《促進容器與包裝分類回收法》、德國的《包裝廢棄物處理法》等。
除制定相關法規外,政府還通過調整稅收和收費,引導企業轉變經營觀念。主要措施包括:1.征稅政策,如德國為促進企業對風能、太陽能等能源的使用,對使用汽油、電能等進行生產的企業征收生態稅。2.收費政策,如日本規定消費者廢棄家電時必須承擔廢舊物資循環費。3.優惠政策,歐美國家對使用循環物質生產的企業提供優惠貸款,或減免其稅款。
企業:實踐循環經濟的主力
企業在生產中運用“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原則,成為實踐循環經濟的主力。具體做法包括:
減少能源使用量。首先就是更多使用可再生能源。從上世紀80年代起,一些發達國家就要求耗能大戶制定節能方案,確定階段性節能目標,并鼓勵它們改造生產技術,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另外,企業還通過大力開發節能產品減少能源的消耗。
提高物資的使用效率。比如,在政府相關政策的刺激下,一半的德國工業企業都重新設計了更簡捷實用的包裝,有的省去二層包裝。
減少垃圾的產生。美國杜邦公司1994年就通過放棄或減少對某些有害環境化學物質的使用和對本公司產品的回收,使生產造成的塑料廢棄物減少了25%,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減少了70%。
提高循環利用率。如德國的寶馬汽車公司在設計階段就十分重視零部件的可拆性、互換性和裝配性。汽車報廢后,70%的零件可以返用。
企業間倡導物資循環。生態工業園區的建設已成為世界循環經濟發展的一個新潮流,其基本設計思想是:各企業通過購買的方式將其他企業生產的廢棄物和副產品作為自己的生產原料,在整個園區內實現封閉的物質循環鏈,最終實現園區的污染“零排放”。
社會:社團組織促進發展
在循環經濟的建設過程中,半官方、行業、社區、民間監察等社會團體扮演著十分活躍的角色,其中包括:
負責廢物回收。一些歐美非盈利性組織專門經營廢品回收。這些組織一般由行業協會與大包裝公司進行協商后組成,運作資金主要靠會員企業繳納的會員費和回收費,當年盈余或返還給企業,或用來資助相關領域的研究。
協助政府立法。美國一些民間組織擁有全職的工作人員,有明確的近、中期目標。他們往往能夠形成院外壓力集團,在州、聯邦政府各個層級對決策的制定產生影響,并參與和幫助相關法律的起草。
自愿制定一些行業標準。如日本“經團聯”1997年發表了《保護環境的自愿行動計劃》,目前已有41個工業行業的142個組織加入。
開展培訓與宣傳。一些民間組織定期與其他機構(如科研機構)共同舉辦短期培訓和研討會,同時教育民眾如何減少家庭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