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節能辦),各行業協會,有關高校和科研院所:
為做好全省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等工作,根據《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國家發改委、國家環保部令第38號)、《山東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細則》(魯經信循〔2017〕153號)的有關規定,擬建立《山東省清潔生產專家庫》(以下簡稱專家庫)。請各單位和個人積極配合,認真做好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入選專家庫的專家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堅持原則,作風正派。
(二)熟悉國家、省清潔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熟練掌握清潔生產工作內容以及審核程序。
(三)從事相關行業清潔生產工作3年以上,熟悉相關行業生產工藝和節約資源、污染防治技術。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相關專業高級以上技術職稱。
(五)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獨立承擔相應工作。
在政府機關工作的公務員不在入選之列,同一單位每批推薦入選的專家不超過3名。
二、專家職責
(一)接受省、市有關部門委托,為清潔生產推行規劃、清潔生產規章政策、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行業清潔生產標準和指南等的制定提供咨詢服務。
(二)接受相關部門或企業的委托,對清潔生產項目、實施方案、技術與工藝進行論證。
(三)為政府部門和企業提供清潔生產咨詢服務(包括清潔生產培訓、審核、評估驗收等工作)。
(四)承擔其它與清潔生產有關的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本次選聘專家評選采取單位推薦和自我推薦的方式。采用單位推薦方式,需單位出具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采用自我推薦方式,需至少由一名具有本專業正高級職稱專家推薦。
(二)申請入選專家庫的人員要如實填寫《山東省清潔生產專家庫專家推薦表》(附件1),連同學歷和學位證、職稱證、資格培訓證、成果鑒定和獲獎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于8月31日前,一式3份報省經信委循環經濟與清潔生產處,同時發送電子版。各市需對推薦專家進行匯總,填寫《推薦專家匯總表》(附件2)。
(三)省經信委組織對各市及有關單位推薦上報的專家進行評議及篩選,對于符合條件的專家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入選山東省清潔生產專家庫,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
聯系人:姚磊
電 話:0531-86920013
郵 箱:34430861@qq.com
地址及郵編:濟南市歷下區省府前街1號,250011
附件:1.山東省清潔生產專家庫專家推薦表
2.推薦專家匯總表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山東省人民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
2017年7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魯經信循〔2017〕319號)-關于推薦省清潔生產專家庫專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