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經信循〔2015〕41號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節能辦)、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的規定,現認定平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等320家企業的356個產品為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濟南世紀創新水泥有限公司等35家企業的53臺發電機組為資源綜合利用發電機組。認定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中復合硅酸鹽水泥32.5的稅收優惠政策享受到2015年11月30日為止。
各市要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加強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發電機組)的監督管理。通過認定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要嚴格按照認定條件要求組織生產,健全管理制度,按時上報資源綜合利用統計報表。
附件:1、山東省2014年下半年認定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名單[點擊下載]
2、山東省2014年下半年認定的資源綜合利用發電機組名單[點擊下載]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