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濟南市章丘區“10·21”重大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案在濟南中院再次開庭,進入專家證人質證階段。我會副秘書長、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式軍受環境公益訴訟原告方山東省環保廳委托,作為專家證人出庭支持環境公益訴訟。
自我國全面推動環境公益訴訟以來,由于環境公益訴訟涉及領域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難等問題,業界一直呼吁引進專家輔助人制度?!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放開了損害評估鑒定必須由環保部指定機構進行的限制,明確規定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作為全國7個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省份之一,近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出臺《關于辦理省政府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可以將省政府列為原告;經省政府同意,也可以將省政府指定的相關部門或機構列為原告,并積極嘗試環境資源專家作為人民陪審員、專家證人或專家輔助人參與案件審理和其他訴訟活動。2018年6月4日,山東省高院舉辦首次環境資源審判開放日座談會,發布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公布我省環境資源審判咨詢專家庫設立情況及專家名單,首次聘請包括我會副秘書長張式軍教授在內的15位專家為環境公益訴訟咨詢專家。
發生于2015年10月21日的兩企業向章丘的廢棄礦井非法傾倒化工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廢傾倒案山東省環保廳代表省人民政府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訴訟,索賠總額2.5億,是國內迄今為止索賠額最大的環境公益訴訟案。歷經兩次開庭后,被告污染企業依然就其中的污染損害的機理提出辯解,為切實厘清專業問題,濟南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于2018年10月12日開庭進行專家質證階段庭審。原被告各方及濟南中院共聘請了六位來自中科院系統以及國內高校、科研機構的化學、土壤學、生態學、地質學、水文學等領域的學者、專家作為專家輔助人,在庭上就案件涉及的專業問題進行辯論與質詢。張式軍副秘書長作為省環保廳委托的唯一專家輔助人,在庭上就生態環境損害的因果關系、傾倒危廢的兩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等法律與專業性問題進行陳述,并回應了被告污染企業從化學原理與污染物的二次反應、土壤污染、地質學、流水動力與污染物的遷移擴散等問題提出的抗辯意見,支持了由山東省環科院作出的《環境損害評估報告》作為關鍵證據的科學性與合規性,有力地支持了山東省環保廳代山東省人民政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